来源:时间:2021-03-19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福利院:
根据《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甘民发〔2020〕123号)精神,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红十字会起草印发《嘉峪关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民政局 嘉峪关市财政局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峪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嘉峪关市红十字会
2021年2月24日
附件:嘉峪关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