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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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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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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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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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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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福彩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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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福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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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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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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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拓宽了养老服务的基本面和受惠面,为1.78万名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家庭保洁、精神慰藉、物业维修、餐饮服务、政策宣讲、文体娱乐、科普教育、保健康复、心理疏导、日间托养等服务,满足和保障了高龄、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丰富了我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指数,推动了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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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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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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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功能完善的健身康体、文体娱乐的康养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活动阵地优势,引导老年人发挥余热,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互助养老,大力倡导老人健康走出家门,进入社区,融入社会,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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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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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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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以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养老机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以奖代补”的分配原则,依据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数、持证数、入住率等指标进行分配下拨,主要资助我市2018年10月以前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运营、护理人员工资等支出。鼓励各养老机构积极、主动地做好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入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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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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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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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营的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中心运营日常运营维护、宣传推广、人员工资等运转支出。居家养老服务为我市广大老年人全面提供丰富的家政上门、爱心午餐等服务,保障了高龄、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丰富了我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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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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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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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提升了我市6家养老院的消防安全设施,为特困供养机构配置了护理型床位,有效解决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我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设施和安全保障得到了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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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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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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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我市康怡园养老公寓关爱老人服务示范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改善入住老年人生活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为老人购置衣物、购买生活用品(纸尿裤、床单、被罩等)、提供吸氧服务以及老人身体检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积极性,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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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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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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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产业,着力构建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甘肃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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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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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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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联动”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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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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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绿化两个社区“三社联动”项目深入实施,社工入驻社区有效发挥专业社工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以“三社联动”项目为支撑,以专业的助人方法服务于民,有效促进了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夯实了社区和谐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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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公墓维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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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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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市公益性回民公墓基础设施薄弱、年久失修,计划对其进行园林绿化、道路硬化、服务用房以及配套基础设施修建,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穆斯林公墓的管理水平,提升公墓文明服务和发展格局,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墓文明建设和园林公墓目标的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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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火化炉购置、尾气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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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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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市殡仪馆火化炉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经常发生故障,加之现有火化炉均无尾气处理设备,有害气体直接排放。为解决设备老化和遗体火化时各种有害气体直排的环境污染问题,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报市财政局采购办批准后购置火化炉以及尾气处理设备各1台。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对当前殡葬改革及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行绿色殡葬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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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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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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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与市中医院签订《服务协议》为原镜铁区的部分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通过该项目使精神障碍患者获得心理辅导、日常生活能力康复提升自我用药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有利于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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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示范社区创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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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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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市农村发展现状,以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引领,以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制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增强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9年我市在普遍创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了镜铁区文殊镇文殊村、长城区新城镇新城村申报2019年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通过评估,最终长城区新城镇新城村成功创建为全省全省第三批农村社区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在推动我市城乡社区加强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丰富社区文化、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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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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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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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助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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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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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孤儿助学工程”为我市5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了助学金,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孤儿文化专业技能教育落后,孤儿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多数孤儿没有一技之长的现象,有利于提高他们成年后就业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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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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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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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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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福彩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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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福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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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幸福老人院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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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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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将更多老年人纳入社区养老服务范围,为我市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多层次、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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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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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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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合力,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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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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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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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产业,着力构建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甘肃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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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老人定位手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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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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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养老机构老人定位手环服务的全面开展,促进了养老机构的管理工作更加高效、便捷、贴心,保证了出行老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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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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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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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缓解养老机构责任压力,提高养老机构抵御不确定风险能力,减少因养老机构老意外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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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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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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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困难家庭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进行补贴,使困难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人民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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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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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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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附属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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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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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实施能从根本上缓解嘉峪关市救助基础服务资源匮乏的现状,使项目服务区人员享受到贴心的救助服务资源,满足流浪人员对基础服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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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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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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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建成,有力提升了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矫治教育、预防干预和服务保障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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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主入口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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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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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完善我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服务质量,改善治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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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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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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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实施能从根本上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我市整体救灾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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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慰问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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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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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春节期间慰问部分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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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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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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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教育事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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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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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业基金主要对我市各学校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环境进一步改善,有利于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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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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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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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残疾人事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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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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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本市户籍的0-16岁脑瘫、孤独症、智力、听力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治疗和专业康复服务,努力改善残疾儿童基本功能状况,提高残疾儿童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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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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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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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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